发布时间:2010-07-08
(1).避免用眼睛直视雷射光 (2).在可控制区内使用雷射,并加警示标志 (3).未经许可不得使用,只许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操作 (4).光束路径周围尽量封闭,以防雷射光外泄 (5).戴用适当的雷射护目镜 (6).身体避免进入光束和其反射范围内 (7).工作对象旁移开不必要之反光物(如:金属材质) (8).加工对象旁最好作适当的遮 (9).雷射本体尽量避免架设正好人眼高度 (10).注意雷射加工环境的通风或排气状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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